教育部:做强“留学中国”品牌 鼓励开展中外学分互认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意见》提出持续推进涉及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生、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改革。鼓励开展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扩大在线教育的国际辐射力。同时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意见》提出持续推进涉及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生、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改革。鼓励开展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扩大在线教育的国际辐射力。同时,通过“互联网+”“智能+”等方式,丰富中西部地区薄弱学校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

据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介绍,《意见》着眼加快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和培养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对外开放作出了相应安排。

在高等教育领域,将支持高校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引导高校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完善高校对外开放评价指标。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探索高校国际会议分类审批的管理办法。

在职业教育领域,将在借鉴“双元制”等办学模式、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方面取得政策突破,鼓励有条件的国内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同时,着手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品牌赛事,扩大国内有关技能赛事的国际影响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

在基础教育领域,将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据介绍,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和备案的各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近2300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近1200个。我国高校在近50个国家举办了100多个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

为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意见》将从三个方面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首先是完善法律制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同时通过“项目备案制”“部省联合审批”等改进审批方式,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还鼓励先行先试,配合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给予相应的鼓励引导政策或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在“走出去”方面,为引导学校自主、高效、有序赴境外办学,《意见》明确了量力而行、依法办学、质量优先、稳步发展的基本思路。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配合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协同办学,实现共同发展。同时扩大在线教育国际辐射力,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和机构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模式和评价工具。借力“中国教育云”,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推广平台。

重申通过出国留学渠道培养人才,保证国际学生培养质量

该负责人表示,疫情对出国留学的影响将是暂时的,《意见》重申将继续通过出国留学渠道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教育部将积极开拓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渠道,拓展出国留学空间。同时,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下大力气完善“平安留学”机制,将应对疫情过程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为广大学子实现留学梦保驾护航。

内容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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